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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政府過去曾有承辦台灣區運、全中運及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等大型賽事豐富經驗,主辦全民運動會並非難事,賽前更能運用中央補助款項整理老舊和損壞的場館,同時藉由中彰投苗區域治理平台,擴大行銷在地觀光休閒產業和農特產品,帶來可觀附加價值。

 

近30年來,從謝金汀縣長年代,苗栗好不容易爭取到主辦1988年台灣區運的機會,奠定前所未有的體育設施基礎,一直到張秋華縣長時代又接辦中正盃國際田徑邀請賽,傅學鵬縣長時期有2屆原住民運動會,還有1990年及2009年的台灣區中運,論規模,全民運動會較大,但多次累積大型競賽的經驗,正是雄厚的執行潛力。

縣府相關單位表示,這次全民運動會中央補助約1.8億元經費,其中1億是協助改善苗栗場館,雖然全民運動會不是全國運動會,沒有亞奧運主要的田徑項目,但對財政受中央控管的縣府,有機會藉此為老舊或年邁的場館整修,也是一大良機。

此外,苗栗有好山好水好人情,是發展觀光休閒最佳潛力,而這項體育盛事,將有來自全國萬名選手和隊職員到苗栗競技,縣府團隊若能把握時機,順勢行銷觀光休閒產業和農特產品,在全國觀光產業萎縮之際,優先活絡國內產業,也是符合業界一大期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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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uduho20718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